本报讯 中山将对2020年度我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缴存额进行调整,记者昨日从市住房公积金中心了解到,已开户并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单位,应在2020年7-9月份完成2020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缴存额的调整工作。2020年汇缴年度我市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最低限额为172元,最高限额为5142元。其中最低限额较2019年度不变,最高限额从4470元提升至5142元。众房天下
据了解 ,2020年汇缴年度(2020年7月至2021年6月)的公积金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2019年全年工资总额(包括奖金、津贴补贴、加班加点工资等)的月平均数,市直和镇区机关、事业单位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按市有关文件规定执行。
月缴存金额=月缴存基数×单位缴存比例+月缴存基数×个人缴存比例。职工和单位月缴存的住房公积金之和,不得低于2020年汇缴年度住房公积金最低缴存限额,不得超过2020年汇缴年度住房公积金最高缴存限额。
2020年汇缴年度我市职工最低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1720元,住房公积金月缴存最低限额为172元(1720元×5%+1720元×5%)。2020年汇缴年度我市住房公积金最高月缴存基数为市统计局公布的2019年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7141元的3倍即21423元,住房公积金月缴存最高限额为5142元(21423元×12%+21423元×12%)。月均工资(实行年薪制的按月均分)未超过以上限额的,以实际工资额为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计算月缴存额;月均工资超过以上限额的,以上述最高限额为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。